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790

790.在此处和下文

790.在此处和下文,“水”都表示虚假。这从本章开头和第6节(705, 739节)所引用的论述洪水或诸水泛滥的圣言经文清楚可知。这两处经文表明,“诸水的泛滥”表示荒凉和试探,它们与虚假有同样的含义,因为荒凉和试探无非是恶灵所激活的虚假的泛滥。这些水之所以表示虚假,是因为在圣言中,“水”通常表示属灵之物,也就是属于理解力、理性和记忆知识之物。这些水因表示这些事物,故也表示它们的对立面。事实上,一切虚假都是属于记忆知识的东西,只是看似理性和理解力的事物,因为它们属于思维。
“水”表示属灵事物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。但它们也表示虚假,除了已引用的经文外,再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。以赛亚书:
这百姓弃绝西罗亚缓流的水。因此,看哪,主必使又强又多的河水起来漫过他们,它必涨过一切的水道,漫过所有的河岸。(以赛亚书8:6-7)
此处“缓流的水”表示属灵事物,“又强又多的水”表示虚假。又:
唉!古实河外用翅膀投下阴影的陆地,差遣使者到海上,在水面上乘坐蒲草船。去吧!你们快行的使者,到分地界践踏人的民族那里去,江河毁掉了他们的陆地。(以赛亚书18:1-2)
这表示属于“用翅膀投下阴影的陆地”的虚假。
又:
你从水中经过,我必与你同在;你趟过江河,它们必不淹没你。(以赛亚书43:2)
“水”和“江河”表示艰难,也表示虚假。耶利米书:
你为何在埃及路上要喝西曷的水呢?你为何在亚述路上要喝大河的水呢?(耶利米书2:18)
此处“水”表示由推理产生的虚假。同一先知书:
这像河涨起、其水翻腾像江河的,是谁呢?埃及像河涨起,其水翻腾像江河;他说,我要涨起,我要遮盖这地,我要毁灭城邑和住在其中的。(耶利米书46:7-8)
此处“水”也表示由推理产生的虚假。
以西结书:
主耶和华如此说,我使你变为荒凉的城市,如同无人居住的城市,我使深渊上升漫过你,多水覆盖你,那时,我使你与那些下阴坑的人一同下去。(以西结书26:19-20)
此处“水”表示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。哈巴谷书:
你乘马践踏海,践踏汹涌的诸水。(哈巴谷书3:15)
此处“水”表示虚假。启示录:
蛇在妇人后面,从口中吐出水来,像河一样,要使她被这河流吞没。(启示录12:15-16)
此处“水”表示虚假和谎言。诗篇:
求你从高处伸手救拔我,救我出离多水,脱离外邦人的手,他们的口说谎话,他们的右手是虚假的右手。(诗篇144:7-8)
此处“多水”明显表示虚假,“外邦人”也表示虚假。

属天的奥秘 #2658

2658.“因为这婢

2658.“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”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,还是在良善方面,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。这从“继承产业”、“婢女的儿子”和“我的儿子以撒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继承产业”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(稍后会解释);“婢女的儿子”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(参看2657节);“我的儿子以撒”是指真理(即“我的儿子”)和良善(即“以撒”)方面的神性理性(参看2623, 2630节)。“以撒”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,这一点从“笑”的含义明显可知,以撒因笑得名,“笑”是指对真理的情感,或真理之良善(可参看21:6-7;2640, 2641, 2643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”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,还是在良善方面,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。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,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,即:神性是生命本身,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;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,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。
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,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,或生命的接受者,而是生命本身,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。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,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:
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,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。(约翰福音5:26)
在此被称为“儿子”的,是神性人身或人性(1729, 2159, 2628节)。同一福音书:
生命在祂里头,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(约翰福音1:4)
又:
耶稣说,我就是道路,真理,生命。(约翰福音14:6)
又:
耶稣说,我就是复活,就是生命,信我的人,即使死了,也必活过来。(约翰福音11:25)
又:
神的粮,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。(约翰福音6:33)
但人并不是生命,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(可参看2021节等)。由此明显可知,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,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,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,都被逐出了。这就是“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”这句话的意思。
当论及主时,“继承或承受”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,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;当论及人时,“继承或承受”是指拥有主的生命,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。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,也就是耶和华;而拥有主的生命,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;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,是主的,故被称为祂的“继承(或承受)者”和“儿女”。
在旧约圣言中,“继承或承受”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,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;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,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。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“得以为业”(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);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“继承或承受(为业)”(inherit)。在原文,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;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;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,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。在本节,“以撒”代表主的神性理性,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;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“得以为业”的词,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(或承受)者和所有者,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(马太福音21:33, 37, 38; 马可福音12:7; 路加福音20:14);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,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。
在圣言中,当论及人时,“得以为业”和“继承或承受(为业)”表示从主接受生命,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,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:
得胜的,必承受这些为业。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儿子。(启示录21:7)
马太福音:
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、姐妹的,必要得着百倍,并且承受永生。(马太福音19:29; 25:34; 马可福音10:17; 路加福音18:18)
此处天堂被称为“永生”,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“生命”(如马太福音18:8-9; 19:17; 约翰福音3:36; 5:24, 29),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,凡接受主生命的人,都在天堂。
诗篇:
神要拯救锡安,建造犹大的城邑。他们要在那里居住,得以为业。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。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。(诗篇69:35-36)
此处“得以为业”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,“承受为业”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。以赛亚书:
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,必得我的圣山为业。(以赛亚书57:13)
摩西五经:
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那地,我要把你们领进去,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。(出埃及记6:8)
从字义上看,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,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。但从内义上看,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,因为正如“亚伯拉罕、以撒和雅各”代表主,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,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,换句话说,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。马太福音(8:11)提到的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,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,因为在天堂,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、以撒或雅各,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,就像知道“与他们一同坐席”表示什么一样。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(1224, 1264, 1876, 1888节);“迦南地”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(1585, 1607, 1866节),也简单地被称为“地”(1413, 1607, 1733, 2571节)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:
温顺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。(马太福音5: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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